王静安先生墓前悼辞

《人间词话讲疏》·许文雨
梁启超 案:此篇系梁先生九月二十日在王先生墓前对清华研究院诸生演说辞,吴君其昌及不佞实为之笔记,今录成之。 十一月十一曰,姚名达 自杀这个事情,在道德上很是问题:依欧洲人的眼光看来,这是怯弱的行为;基督教且认做一种罪恶。在中国却不如此——除了小小的自经沟渎以外,许多伟大的人物有时以自杀表现他的勇气。孔子说:“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欤!”宁可不生活,不肯降辱;本可不死,只因既不能屈服社会,亦不能屈服于社会,所以终久要自杀。伯夷叔齐的志气,就是王静安先生的志气!违心苟活,比自杀还更苦;一死明志,较偷生还更乐。所以王先生的遗嘱说“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这样的自杀,完全代表中国学者“不降其志,不辱其身”的精神;不可以欧洲人的眼光去苛评乱解。 王先生的性格很复杂而且可以说很矛盾:他的头脑很冷静,脾气很和平,情感很浓厚,这是可从他的著述,谈话,和文学作品看出来的。只因有此三种矛盾的性格合并在一起,所以结果可以至于自杀。他对于社会,因为有冷静的头脑所以能看得很清楚;有和平的脾气,所以不能取激烈的反抗;有浓厚的情感,所以常常发生莫名的悲愤。积日既久,只有自杀之一途。我们若以中国古代道德观念去观察,王先生的自杀是有意义的,和一般无聊的行为不同。 若说起王先生在学问上的贡献,那是不为中国所有而是全世界的。其最显著的实在是发明甲骨文。和他同时因甲骨文而著名的虽有人,但其实有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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