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志第十
《新元史》·柯劭忞
○五行上 太祖十四年夏,西征,大雨雪。帝疑之,耶律楚材进曰:“克敌之征也,明年冬,震雷。帝又疑之,楚材曰:“西域主将死矣。”已而,皆然。夫天之垂戒,无分于夷夏。夷夏虽殊族姓,又无不知天变之可畏者。或乃疑其附会失实,不亦妄乎!抑吾观楚材之占侯,虽验于已事,然准以《洪范》五行之说,皆不合。于是又知禨祥术数之学,或别有所承,而不必尽轨于经传也。然考天变以征人事,则岂有外于《洪范》之大义者哉!作《五行志》。 《洪范》曰:“水曰润下。”失润下之性时,则有水潦及霜雪、冰雹、震雷之变,鱼孽、龙蛇之孽,鼓妊人,痾豕祸,其征为恒寒,其色黑,是为黑眚黑祥。 至元元年,真定、顺天、河间、顺德、大名、东平、济南等路大水。 四年五月应州大水。 五年八月,亳州大水。 六年十二月,献、莫、清、沧四州及丰州、浑源县大水。 九年九月,南阳、怀孟、卫辉、顺天等路,洺、磁、泰安、通、滦等州淫雨,河水并溢,圯田庐,害稼。 十三年十二月,济宁及高丽沈州水。 十四年六月,济宁路雨水,平地丈余,损稼。曹州定陶、武清二县,濮州、堂邑县雨水,没禾稼。十二月,冠州、永年县水。 十六年十二月,保定等路水。 十七年正月,磁州、永年县水。八月,濮州、东平、济宁、磁州水。 十八年二月,辽阳懿州、盖州水。十一月,保定清苑县水。 十九年,江南水。 二十年六月,太原、怀孟、河南等路,沁河水涌溢,坏民田一千六百七十余顷。卫辉路清河溢,损稼。南阳府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