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一·志第十八
《新元史》·柯劭忞
○地理六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领路三十二、府二、州十三、安抚司十五、军三、属州十五、属县一百四十二。蛮夷土官府州县等,不在此数。 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 武昌路。上。宋鄂州,属荆州北路。至元十一年,归附,置安抚司。十四年,置湖北宣慰司,改安抚司为鄂州路总管府。十八年,移宣慰司于潭州。十九年,本路直隶行省。大德五年,以鄂州为世祖亲征之地,改武昌路。户一十一万四千六百三十二,口六十一万七千一百一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抄籍数。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三年置。 县七: 江夏,中。倚郭。咸宁,下。嘉鱼,下。蒲圻,中。崇阳,中。通城,中。武昌。下。宋武昌县,升为寿昌军,后复为县,又再为军。至元十四年,升散府。大德五年,裁府,仍改县为武昌。 岳州路。上。宋岳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三年,升岳州路总管府。旧领巴陵、华容、平江、临湘四县。元贞元年,升平江为州。户一十三万七千五百八,口七十八万七千七百四十三。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三: 巴陵,上。倚郭。临湘,中。华容。中。 州一: 平江州。下。宋平江县。元贞元年。升平江县。常德路。上。宋常德府,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二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常德路总管府。十五年。置荆湖北道宣慰司于本路。未几罢。旧领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元贞元年,升桃源、龙阳为州,又析沅江县隶龙阳。户二十万六千四百二十五,口一百二万六千四百二。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一: 武陵,上。 州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