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三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杨仲良
徽宗皇帝 议礼局大观政和二礼附 大观元年正月庚子,御笔:『议礼局依旧于尚书省置局,仍差两制二员详议,属官五员检讨。应缘礼制,可据本末议定取旨。』 二月壬戌,议礼局言:『臣等伏以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国家承祖宗积累之基,陛下以盛德大业缉熙太平,视六服承德之世,可谓并隆矣。乃者既成雅乐,于是又置官设局,讲修五礼。臣等窃闻孔子称商因于夏礼,周因于商礼,所损益可知。然则礼不可以不因,亦不可以无损益。因之所以稽古,损益所以趋时。今去唐虞三代为甚远,其所制作,恐当上法先王之意,下随当今之宜,稽古而不迂,随时而不陋,取合圣心,断而行之,庶几有以追治世之弥文,善天下之习俗,以成陛下圣治之美意,一代之盛典。』从之。己巳,起居郎刘涣、秘书丞胡伸、校书郎俞栗并为议礼局检讨官,从详定官翰林学士郑居中等奏请也。 二年六月戊申,诏付议礼局:『承平百五十年,功成治定,礼可以兴。而弥年讨论,尚或未就稽古之制,适今之宜,而不失先王之意,斯可矣。防民范俗,在于五礼。可先次检讨来上,朕将裁成损益,亲制法令,施之天下,以成一代之典。』 十一月辛酉,兵部尚书、议礼局详议官薛昂奏:『有司所用礼器,如尊、爵、簠、簋之类,与士大夫家所藏古器不同。盖古器多出于墟墓之间,无虑千数百年,其制作必有所受,非伪为也。《传》曰:「礼失则求之野。」今朝廷欲讨正礼文,则苟可以备稽考者,宜博访而取质焉。欲乞下州县,委守令访问士大夫或民间有蓄藏古礼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