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十三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杨仲良
哲宗皇帝 立后废后附 元祐五年六月辛丑,太皇太后宣谕宰臣吕大防等曰:『皇帝春秋渐长,将来纳后仪式,曾令入内内侍省检寻天圣二年纳郭皇后、景祐元年纳光献皇后行礼之次第,各为年深,并无据□[1],兼其时只是降制进册,不曾御殿,礼甚简略。有司故事,必有存者,可以讲寻。』大防等乞退而讨论。 六年七月乙丑,宰臣吕大防等言纳后仪注。太后太后曰:『取其便近事,不必拘泥古昔。』大防等曰:『长秋久未建立,中外极不遑安。外间谓在京臣僚之家,皆蒙取索家状,惟高、向二族独未取索,众议深以为郁。』太皇太后曰:『采择近百余家,犹未有契合者。高家不闻有人,向家亦曾取索,尚未供到。然此非小事,固难轻议。』大防等曰:『太皇太后深自损抑。圣德高远,固非臣等所能拟议。然为国家计,则自当付之公议。况自古选后,多出勋戚之门,汉之阴、邓是也。而当时亦不以为嫌。』太皇太后曰:『若是神宗皇帝时,则无不可。今若自诏外家,诚亦非使。』 八月己丑,三省进呈《纳后六礼议制》。太皇太后曰:『近向家供到,未有相当者。高家诸女,少得合相法者,或有疾病,未应采择。』又云:『选后当以贤德为先,不在姿质。固知如此,然人家子女养于闺阁,贤与不贤,人安得悉知?选择之际,惟见门阀与人物耳。此事亦系其人之福,力可胜也。』 七年三月庚戌,礼部言:『据太常寺修撰到《纳后仪注》,命使、纳采、问名、纳吉、纳成、告期、发册、奉迎。尚宫导皇后诣福宁殿之大次以俟,至日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