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三年一月至康熙二十五年十二月

《东华录》·蒋良骐
康熙二十三年正月,施琅奏:台湾地数千里,人民数十万,弃之必为外国所据,请设镇守官弁。 二月,起慕天颜为湖广巡抚。上谕曰:尔前任巡抚,未能洁己率属,曾经申饬。今宜痛改前非,廉谨自持,以副任使之意。 三月,九卿议:赈济直隶、河南,请暂开捐,三个月停止。旨:捐纳事例无益,不准行。 四月,设台湾一府三县,巡道一员,总兵官一员,副将二员,兵八千。设澎湖副将一员,兵二千。以旱,命大学士王熙等审理刑部重犯。 五月,上谕大学士等曰:前辅臣时有包衣佐领下一人,外作善状,内怀凶恶,卒为强盗,于通州被擒。有包衣人见之云:“尔不悛改,今事发矣。”因历数其恶,以鞭鞭之。后鞫审时,衔恨扳陷包衣人同为强盗。同伙皆云“勿妄陷无辜”,其人不听。此包衣人竟坐法。由此观之,天下此等事不少,朕常以此为念,遇有重罪,必反复推详,下部再议,此宁失出无失入之意也。九卿詹事府科道遵旨举出清廉各官:直隶巡抚格尔古德,吏部郎中苏赫、范承勋,江南学道赵仑,扬州府知府崔华,兖州府知府张鹏翩,(宁)[灵]寿县知县陆陇其等。上谕兵部:据阿达哈哈番马喇等奏取罗刹田禾,当不久自困。又侍卫关保来奏,将军萨布素等亦以取罗刹田禾为然,是罗刹盘据雅克萨尼布潮惟赖耕种,若田禾为我所取,诚难久存,着令萨布素等酌议,或由陆路进以所刈禾投江下流,或水陆并进,以所刈禾船载以归。 六月,暹罗国王森列拍腊照古龙拍腊马呼陆坤司由提呀菩挨遣陪臣坤孛述烈瓦提等赉表进贡。 …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