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一禀光绪十二年四月初四日一二二二九--四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台下二皂头役杨桢叩首跪叩禀,为玩抗不办,禀请电夺、革究事。缘蒙谕,着各总保查造男女丁口清册、禀缴等因;役奉此,遵即飞往,分别送办,俱各遵办。惟后垄总理杜和安,先后三款谕送,概不理办,置之度外,实属藐法。若不禀请革究,另举接充,诚恐将来效尤矣。但后接地方查造丁口清册,经着专责地保办理外,兹将原谕夹缴。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沾叩。 计缴宪谕三道。 正堂方批:总理杜和安应办地方事宜,并不遵照办理,固属不合;而上年所发之谕,既不遵办,当时未据具禀,该役亦有非是。究竟杜和安因何置公事于不问,是否另有别故?候即传讯。缴谕存销。现今该处总理已遴充陈清溪接办,仰即知照。 私记 私记 光绪十二年四月初四日叩 戳记 县正堂方、给二皂头役、杨桢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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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四五○保结状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九--三下一章:第四五二谕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九--五《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四四一佥禀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二四--三第四四二佥禀光绪十年二月初一日一二二二五--一第四四三诉呈光绪十年二月八日一二二二六--一第四四四名单及簿约光绪九年九月吉日一二二二六--二第四四五谕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二二二七--四第四四六佥禀光绪十二年二月初八日一二二二八--一第四四七谕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九日一二二二八--四第四四八禀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九--一第四四九认充结状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九--二第四五○保结状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九--三第四五二谕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九--五第四五三谕光绪十二年五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三第四五四佥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二日一二二三一--一第四五五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八日一二二三一--四第四五六谕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一--五第四五七佥禀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五日一二二三二--一第四五八谕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九日一二二三二--四第四五九佥禀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三--一第四六○禀光绪十三年九月初六日一二二三四--一第四六一谕光绪十三年九月十八日一二二三四--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