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志卷六十一
《通志》·郑樵
宋 右 廸 功 郎 郑 樵 渔 仲 撰 食货略第一 田制 陂渠 屯田 赋税 歴代户口 丁中田制 禹别九州制田九等雍州第一等徐州第二等青州第三等豫州第四等冀州第五等兖州第六等梁州第七等荆州第八等扬州第九等九州之地垦田九百一十万八千二十顷周文王在岐用平土之法以为治民之道地着为本故建司马法六尺为歩歩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故邱有戎马一疋牛三头甸有戎马四疋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一同百里提封万井戎马四百疋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六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疋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谓之千乘之国天子之畿内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疋兵车万乘戎卒七十二万人故曰万乘之主小司徒之职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邱四邱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嵗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嵗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嵗者为再易下田三嵗更耕之农民户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凡一口受田二十亩】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各以肥硗多少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嵗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彊也商鞅相秦孝公以三晋地狭民贫秦地广民寡于是诱三晋之民而废井田开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彊无敌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