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蛤仔难纪略谢金銮·论证

《治台必告录》·丁曰健
古之善筹边者,却敌而已;开疆辟土利其有者,非圣王所欲为。顾是说也,在昔日不可以施于台湾,在今日复不可以施于蛤仔难;其故何也?势不同也。台湾与古之边土异,故筹台湾者不可以彼说而施于此也。 夫古之所谓筹边者,其边土有部落,有君长自为治之。其土非中国之土,其民非中国之民,远不相涉焉!偶为侵害,则慎防之而已;必欲抚而有之,有其土而吾民不能居也,徒为争杀之祸,故圣王不愿为,而为之者过也。若台湾之在昔日,则自郑氏以前,红夷踞为窥伺、海寇处为巢穴;及郑氏之世,内地之人居之,田庐辟、畎浍治、树畜饶,漳、泉之人利其肥沃而往者,日相继也。其民既为我国之民,其地即为我国之地,故郑氏既平,施靖海上言,以为不当弃;朝廷韪其说,遂立郡县,岂利其土哉!顺天地之自然,不能违也。 夫台湾之在当日,与内地远隔重洋,黑水风涛沙汕之险,非人迹所到,然犹不可弃,弃之则以为非便;乃至今日之蛤仔难,则较为密迩矣。水陆毗连,非有辽绝之势,而吾民居者众已数万,垦田不可胜计,乃咨嗟太息,思为盛世之民而不可得,其情也哉。况杨太守入山,遮道攀辕,如亦子之觌父母,而民情亦大可见也。为官长者,弃此数万民,使率其父母子弟,永为逋租、逃税、私贩、偷运之人而不问也;此其不可者一。弃此数百里膏腴之地田庐畜产,以为天家租税所不及也;此其不可者二。 民生有欲不能无争,居其间者漳、泉异情,闽、广异性,使其自斗自杀、自生自死若不闻也;此其不可者三。且此数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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