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戡定台湾记
《治台必告录》·丁曰健
台湾亘闽海中,袤二千八百里、衡五百里,与福、兴、漳、泉四府相直;距澎湖约二百里、厦门约五百里。其山北起鸡笼、南尽沙马碕,千里有奇;惟山西东两面沃野,自海至山,浅阔相均,约各百里。大于琉球,埒于吕宋。自郑氏以前,中国人无至其地者,皆生番据之。 隋大业中,虎贲将陈棱一至澎湖,东向望洋而反。宋史谓:“澎湖东有毗舍耶国”;即其地也。元置巡司于澎湖;明初废之。嘉靖中,海贼林道乾窜据台湾,为琉球人所逐。天启中,日本倭逐琉球而踞之。荷兰红毛夷求香山、求澎湖于中国而不得,乃以重币啗倭,求台湾一互市地。旋诱以天主教,又逐日本倭而有之。及国初,而为郑氏所据。 郑芝龙者,泉州人;初附倭,家于台湾。倭败去,芝龙以其人众,舟楫横于海。崇祯中,巡抚沈犹龙招降之。屡平剧盗,积官至都督同知。会闽大旱,芝龙言于巡抚熊文灿,以舶徙饥民数万至台湾,人给三金、一牛,使垦荒岛;渐成邑聚。 时郑氏已去台湾,惟荷兰夷二千距城中;流民数万,散屯城外。荷兰专治市舶,不敛田赋,与流民耦俱无猜。鸿荒甫辟,土膏坟盈;一岁三熟,厥田惟上上,漳、泉之人趋之如归市。 郑成功者,芝龙取日本倭妇所生子也。当明季唐王隆武、桂王永历之际,起兵海上,屡寇闽、浙、江南。及顺治十七年自江南败归,乃夺台湾为窟穴。时荷兰二城,已置揆一王守之;与南洋吕宋、占城诸国互市,渐成都会。适其主会计之臣负帑二十万,恐发觉无以偿,乃走投成功,请为兵向导。成功览其地图,叹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