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 一幕悲喜剧
《经历》·邹韬奋
在我再续谈《生活》周刊的事情以前,其中有两件事可以先谈一谈。第一件是关于我的婚姻,第二件是我加入时事新报馆。 第一件虽是关于个人的私事,但是也脱不了当时的社会思潮的背景。大家都知道,接着五四运动以后的动向,打倒“吃人的礼教”,也是其中的一个支流,男女青年对于婚姻的自由权都提出大胆的要求,各人都把理想的社会和理想的家庭混做一谈,甚至相信理想的社会必须开始于理想的家庭!我在当时也是这许多青年里面的一分子,也受到了相类的影响,于是我的婚姻问题也随着发生过一次的波澜。 我的父亲和我的岳父在前清末季同在福建省的政界里混着,他们因自己的友谊深厚,便把儿女结成了“秦晋之好”,那时我虽在学校时代,互四运动的前奏还未开幕,对于这件事只有着糊里糊涂的态度。后来经过五四的洗礼后,对这件事才提出抗议。 我的未婚妻叶女士是一位十足的“诗礼之家”的“闺女”,吟诗读礼,工于针黹,但却未进过学校。这虽不是没有教育的女子,但在当时的心理,没有进过学校已经是第一个不满意的事实,况且从来未见过面,未谈过话,全由“父母之命”而成的婚约,那又是第二个不满意的事实。但是经我提出抗议之后,完全和五四运动的洗礼毫不相干的两方家长固然大不答应,就是我的未婚妻也秉着“诗礼之家”的训诲,表示情愿为着我而终身不嫁。于是这件事便成了僵局。但是因为我的求学费用,全由我自己设法维持,家里在经济上无从加我以制裁,无法干涉我的行动。在两方不相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