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计划
《建国方略》·孙中山
在吾第一、第三两计划,吾已详写吾西南铁路系统、西北铁路系统两规划矣。前者以移民于蒙古、新疆之广大无人境地,消纳长江及沿海充盈之人口为目的,而又以开发北方大港;后者则所以开中国西南部之矿产富源,又以开发广州之南方大港也。此外仍须有铁路多条,以使全国得相当之开发。故于此第四计划,吾于《国际共同发展计划》绪论中所拟十万英里之铁路细加说明,其目如下: (一)中央铁路系统。 (二)东南铁路系统。 (三)东北铁路系统。 (四)扩张西北铁路系统。 (五)高原铁路系统。 (六)创立机关车、客货车制造厂。 此系统将为中国铁路系统中最重要者,其效能所及之地区,遍包长江以北之中国本部,及蒙古、新疆之一部。论此广大地域之经济的性质,则其东南一部人口甚密,西北则疏;东南大有矿产之富,而西北则有潜在地中之农业富源。所以此系统中每一线,皆能保其能有利如京奉路也。 以此北方、东方两大港为此系统诸路之终点故,吾拟除本区现有及已计划各线之外,建筑下列各线,合而成为中央铁路系统: 【天】东方大港塔城线。 【地】东方大港库伦线。 【玄】东方大港乌里雅苏台线。 【黄】南京洛阳线。 【宇】南京汉口线。 【亩】西安大同线。 【洪】西安宁夏线。 【荒】西安汉口线。 【日】西安重庆线。 【月】兰州重庆线。 【盈】安西州于阗线。 【昃】婼羌库尔勒线。 【辰】北方大港哈密线。 【宿】北方大港西安线。 【列】北方大港汉口线。 【张】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