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二

《宋会要辑稿》·徐松
营田庄田附案此门内亦间言庄田,咤附之,不另立门。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 营田杂录 营田杂录 【宋会要】 凡诸路,惟襄、定、唐三州有营田使,或营田事,通判亦同领其事。而河北转运使兼西路招置营田使,河东转运使兼东路招置营田使。 太宗端拱二年二月一日,以左谏议大夫陈恕为河北东路招置营田使,盐铁判官、膳部郎中魏羽为副使;右谏议大夫樊知古为河北西路招置营田使,盐铁判官、驾部员外郎索湘为副使,欲大兴营田么。 十二日,诏曰:「农为邦本,食乃民天,遐蹑载籍之格言,此实帝王之急务,将令敦本,无出劝农。且思河朔之间,富有膏腴之地,法其井赋,令作方田。三农必致于丰穰,万世可知于利济。今遣陈恕、樊知古等等:《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作「盐铁判官魏羽、索湘。」、河东转运使藏丙、副使孔宪充逐路招置营田使副使副:原作「副使」,据《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改。之后,河朔之地,农桑失业者众,屯戍兵又倍于往日 ,往彼兴功。眷惟黎庶,各有耕桑,闻兹创置之言,谅积欢呼之意。」先是,雍熙三年,岐沟关君子餐败倍:原作「陪」,据《玉海》卷一七七改。,故遣恕等为方田积粟以实边原书天头注云:「脱小注并《通考》一条。」按所脱内容见本书食货六三之六七。。 至道二年七月,太常博士、直史餐陈靖上言,愿募民垦田,官给耕具、种粮,五年外输租税。帝览之,喜,谓宰臣曰:「前后上书言农田利害者多矣,或知其末而暗其本,有其说而无其用,陈靖此奏甚诣理,可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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