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二三

《宋会要辑稿》·徐松
买马下 干道元年正月七日,诏茶马司买发隆兴元年、二年分(马)西马,比之递年亏损数多,显属不职。令具析因依闻奏。 六月二十一日,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刘源言,诸军见管战马大段数少。诏令茶马司经略司于每岁额外各收买二纲应副。 二十九日,枢密院言:「勘会四川宣抚使吴璘措置,自行收买,补填元起马数。其合用博买钱物,令四川总领所应副。 二年二月八日,宰执进呈庐州进士刘惟肖献利便事十件,上曰:「第八件止绝停留买马之人,朝廷可札下帅司,申严约束,庶几免得生事。」 三年二月八日,大理少卿陈弥作言:「四川茶马司每年合起江上诸军马八十纲,并行在殿前马步三司马七十一纲,宣抚司二分马七百二十匹,总计一百五十一纲零七百二十匹。稽考得有拖欠未起隆兴元年江上诸军马九十三纲,并三司西马五十五纲,并隆兴二年、干道元年分宣抚司二分马六百二匹,系累政收买,不敷年额。缘蕃蛮中马有限,仅能敷足本年之数。窃恐前后循习,徒有挂欠。乞特赐蠲放,仍令茶马司从干道二年为头,须管买足一年岁额。所有日前年分未买马,已收簇攒那到钱,展计钱引四十四万余道,令项桩管,专充还前项累政欠买马价之数。望行下茶马司并三衙诸军,遵守施行。」从之。 六月五日,枢密院言:「勘会茶马司近来起发西马,例皆低小瘦瘠。」令茶马司今后须管收买及格赤、齿嫩、堪披带马,仍不得亏损岁额。 七月二十四日,诏令淮东西路安抚司行下沿边州军,严切立赏,禁止私渡买马人。如有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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