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朝鲜王朝实录[太祖实录]》·佚名
(丙子)五年明洪武二十九年 春正月 1月1日 ○庚申朔,上率群臣賀帝正,受群臣朝,仍賜宴。群臣歡甚,光陽府院君李茂方起舞,判三司事鄭道傳稱觴而進言曰:「正朝,一歲之元;始祖,一國之元。元者,善之長也,國之始祖,不可不愼。」上曰:「兪。」 1月3日 ○壬戌,囚刑曹掌務正郞金穩于巡軍獄。以決訟啓本,犯書世子諱也。 1月4日 ○癸亥,上觀都城基。 1月9日 ○戊辰,徵慶尙、全羅、江原道及西北面安州以南、東北面咸州以南民丁十一萬八千七十有奇,始築都城。旣度城基,分定字號,始自白岳之東,起天字,終于白岳之西,止弔字,幷西山石嶺,得地凡五萬九千五百尺。每六百尺爲一字號,凡九十七字。每一字分六號,每二字置監役、判事、副判事各一員、使副使判官十二員。計各道州郡民戶多少,自天字止日字東北面,月字止寒字江原道,來字止珍字慶尙道,李字止龍字全羅道,師字止弔字西北面。督役者不分日夜,上以寒甚,禁夜役。 ○以都城開基,致祭白岳及五方之神。 1月10日 ○己巳,發左右道丁夫[1]二百,營昭格殿。 1月11日 ○庚午,功臣獻壽於新宮內殿。 1月14日 ○癸酉,上觀築城之役。 1月16日 ○乙亥,千秋使張子忠回自京師。 1月17日 ○丙子,上將幸留後司,諫官李廷堅等,伏閤諫之,不允。翌日,廷堅等又上疏止之,未蒙兪允。 ○集僧徒二七於內殿,設消災《大般若》道場。 1月19日 ○戊寅,召判司僕寺事呂稱曰:「予出行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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