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朝鲜王朝实录[太祖实录]》·佚名
春正月 1月1日 ○辛丑朔,幸壽昌宮,率群臣賀帝正。 1月2日 ○壬寅,命毁壽昌宮西寢室,營二層殿,以金師幸督役。 1月4日 ○甲辰,遣世子于慈雲寺,設四大緣成法席,以禳星變,上親幸觀之。 1月7日 ○丁未,人日。幸壽昌宮受賀禮,遂如宗廟之地,敎監督官曰:「凡事從簡,毋使民勞。」 ○命憲司,復行禁酒之令。 1月11日 ○辛亥,傳旨憲司曰:「凡欲祭祀者,許令司醞署納價給酒。」 1月12日 ○壬子,欽差內史盧他乃、朴德龍、鄭澄等,齎左軍都督府咨文來,上率群臣,出宣義門迎之。其咨曰: 洪武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據山東都司寧海衛解到高麗劫賊一名崔禿伊到府。責據本人狀供,係高麗肅州爐叱洞住人。於洪武二十六年七月七日,有高麗王〈上諱。〉差萬戶金寺彦、千戶車成富、李富壽、林原、林淸彦、李佛壽、洪忠彦、百戶鄭隆、洪原、林忠彦,領船七隻,每船裝人三十七名、布二綑,共計人二百五十九名,布五百六十匹。假作買賣,打聽消息,說道:「若大軍不來時,我起軍打遼東。」續後再差船十隻,每船裝人三十七名,各帶軍器,共計人三[2]百七十名。又據解千戶金完貴供稱,「有女眞係百戶金光義,卽金城判官任葛龍義、令史藜均皮力等所爲,幷不干金完貴事,各人見在畢屯口子住。」得此,本府左都督楊文等官將各人供詞具本,於奉天門奏奉聖旨:「恁都督府將這緣故行文書去,敎李〈諱。〉知道。這等假造倭賊,又是他一次生釁,就敎他將誘女眞的官吏送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