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
《朝鲜王朝实录[世祖实录]》·佚名
(丁亥)十三年大明成化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戊辰朔,御勤政殿,設會禮宴。野人知中樞院事金麻尙哈、李多弄介、柳尙同介、副使柳於麟介、同知事劉無澄哈、都萬戶照麟可、李都弄吾、阿充哈等八人,倭僧四人,入殿內侍宴。餘各以類,列坐庭下。命倭、野人在殿內者,進酒,在庭者,上殿賜酒。仍命起舞。 1月2日 ○己巳,以密城君琛兼五衛都摠府都摠管,改辨定院爲掌隷院,以鄭文炯仍爲判決事。 ○戶曹據京畿體察使成奉祖啓本啓:「諸邑守令,不盡字牧之任,民失産業。一邑流亡,至百餘戶,田多荒廢。按《大典》,戶口每三年減十分之一者,罷黜。請令攸司推劾科罪。」從之。 1月3日 ○庚午,上與中宮,御康寧殿,設王世子生辰宴。內宗親及仁山君洪允成、兵曹判書金國光、吏曹判書韓繼禧、戶曹判書盧思愼、工曹判書任元濬、刑曹判書成任、承旨等入侍。特召崇義殿副使王循禮赴宴,謂循禮曰:「此在坐者,皆予臣僚。爾則前代之裔,當待以賓禮。」因命坐二品之列。令進酒,謂曰:「先代之後,古有欲盡殲無遺者。予則不然,隆爵厚祿,以奉先祀,期與咸休。爾宜檢束,以世厥家。《詩》云:『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此之謂也。」循禮在麻田,持身不謹,故以檢束戒之,仍命進秩。又謂諸臣曰:「今中宮賢德,可與唐長孫皇后、我國神懿王后駢美矣。無乃以予爲溢美耶?」諸臣稱賀曰:「聖德難名。」 ○賜議政府宴。命左承旨尹弼商,齎宮醞往赴。 1月4日 ○辛未,大司憲梁誠之上書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