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朝鲜王朝实录[世祖实录]》·佚名
(戊寅)四年大明天順二年 春正月 1月1日 ○庚申朔,御思政殿設宴,宗親及六曹參議以上、大司憲金世敏、承旨等入侍。引見日本國管領使者曾齡、護軍井大郞、藤仇郞等十三人,賜彩花席、鹿皮、虎皮等物有差。 1月2日 ○辛酉,御後苑觀射,命內宗親及領議政鄭麟趾、左贊成申叔舟、雲城府院君朴從愚、鈴川府院君尹師路、兵曹判書洪達孫、知中樞院事楊汀、洪允成、承旨等侍射。賜麟趾裘衣一領,曺錫文、尹子雲、鄭軾鹿皮各一張。 1月3日 ○壬戌,兵曹啓:「今諸道諸邑罷中、左、右翼設鎭,其守令職銜,主鎭堂上官,稱某州鎭兵馬節制使,三品,稱僉節制使;四品,稱同僉節制使;分屬諸邑,稱某州道兵馬團鍊使、副使、判官。」從之。 ○禮曹啓:「對馬州人,亦有解文字者,書契修答時,除三着圖書書契及緊事通諭外,其他書契,竝勿反譯。」從之。 1月4日 ○癸亥,吏曹啓:「京畿觀察使兼治道內軍務,而不兼節制使,請依江原、黃海道例兼差。」從之。 ○以金連枝爲中樞院副使,黃孝源漢城府尹,辛碩祖中樞院副使、兼京畿都觀察黜陟使兵馬都節制使。 ○新撰《國朝寶鑑》成,賜修撰官左贊成申叔舟、判院事權擥、吏曹參議李克堪鞍具馬,成任、姜希孟馬各一匹。加韓繼禧、金之慶、金壽寧各一資。 1月5日 ○甲子,傳旨禮曹曰:「闕內供上及諸司用酒一切停之,民間勿禁。」 ○傳旨兵曹曰:「今後標信須驗內面宣傳二字取信。」 1月6日 ○乙丑,訓鍊觀奴崔乙告昌原府吏朴增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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