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年
《朝鲜王朝实录[肃宗实录]》·佚名
(戊子)三十四年清康熙四十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己酉,憲府啓請悉出諸軍門定制外餘丁,付之諸道,盡取各樣名色中,可以罷補軍役者,充其逃故之數,限三年勿行括丁之擧,與民休息,答曰:「令廟堂稟處。」 1月2日 ○庚戌,備忘記,中途付處罪人金鎭圭,放歸田里。 ○備忘記: 半歲竄謫,足懲其罪,三年守陵,其功可念,定配罪人混,特爲放送。 政院覆逆,憲府又啓請還收,竝不允。 1月3日 ○辛亥,以李善溥爲承旨,李翊漢爲弼善,吳命峻爲慶尙道觀察使,蔡明胤爲副修撰。 ○公州幼學尹弼殷,上十條疏。其一,變方陣爲十字橫形陣也。其二,軍卒之逃躱,向導私掠者,嚴明約束,隨現卽斬也。其三,監、兵營主鎭所屬軍兵,或在絶遠,急難齊會,從附近統率無窘急也。其四,將帥取才,不但武藝,而詢問將略,講謀於無事之時也。其五,烽軍竝水路加設一路,或以僧徒擔當也。其六,禁山藪火田,而嶺阨藏兵處,尤禁放火,以備不虞之策也。其七,凡軍卒謀叛者,自其軍中,先發制惡,論功重賞也。其八,里置囉叭,次次相應,使面任收捧,密封於各里,以覈可疑之賊徒也。其九,申明等級,衣服侈濫者,定式禁斷也。其十,京外擧行文書不緊者,令大臣摠察,俾省萬機之煩也。答曰:「令該曹稟處。」 1月4日 ○壬子,流星出北河星下。 1月5日 ○癸丑,上御崇政門,行朝參禮。領議政崔錫鼎、左議政李濡、右議政徐宗泰,請堅定聖意,責勵群工,仍陳朋黨之弊,上曰:「大臣勸戒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