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朝鲜王朝实录[仁祖实录]》·佚名
(甲子)二年大明天啓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丙辰,白虹貫日。 ○命革罷淮陽府使所兼防禦使。因本道暗行御史陳啓,備局請罷故也。 1月2日 ○丁巳,政院以元朝日變陳啓,請盡寅畏之實。上嘉納。 1月3日 ○戊午,以李曙爲京畿監司,金時言爲副修撰,尹煌爲應敎,召開城留守李貴,爲議政府右贊成。 ○憲府啓曰:「聖上深念民瘼,減損御供,而大妃殿進供之物,一無裁減,臣等固知聖意之有在,而其中供上紙爲弊最巨,且不切於日用,稟達蠲減,固無損於聖上盡孝之道,而其於便民則多矣。請限西邊事定,一體蠲減。」上以慈殿進供之物,不可裁減,不從。 1月4日 ○己未,戶曹啓曰:「今春等頒祿,當用米一萬五百餘碩,豆四千六百餘碩,而目今廣興倉見儲之數,米僅八百八十碩,豆二百三十碩而已。不得已以別營米二千餘碩,除出參用,而百官祿俸,皆減半題給之意,敢啓。」上曰:「知道。」 ○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1月5日 ○庚申,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特進官李貴曰:「臣曾往松京時,得拜元子,金聲玉質,逈出尋常,而必使左右前後,皆正人然後可以輔養。若一番講學而卽入深宮,則恐有十寒之漸也。」承旨金自點曰:「今雖未及准封,不可不豫爲輔養,必使如金長生、張顯光、朴知誡等,常常輔導可也。」貴又曰:「版曹郞僚,必須一一得人,分授責成,然後可以辨事。宜令判書,自擇郞官,分掌八道,參判、參議,各掌四道。且魚鹽之利,不可虛棄。宮家堤堰限三年盡屬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