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

《朝鲜王朝实录[英祖实录]》·佚名
(己卯)三十五年清乾隆二十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癸未,上御恭默閤,藥房入診。領議政左議政禮曹判書入侍,以上候平復之慶,請告宗廟頒敎,上,許之。敎曰:「旣知陟降之默佑,則亦不可無叩謝之道。且今年,卽予初封之歲也,追惟鍚號之恩,亦豈默焉?告由文當製下,而當有取士之擧,莫重祔廟,豈敢合慶?當行庭試於別試之後,儀曹知悉。」 1月3日 ○乙酉,上御恭默閤,命儒臣持《自省編》入侍。上遣承旨,宣諭于右議政李𪻶,仍令偕來。時𪻶遭臺言,出處郊外也。 1月6日 ○戊子,地震。 ○上命罷藥院直宿。 ○上許副右議政李𪻶。 ○金履亨爲坡州牧使,以首醫有功也。 1月7日 ○己丑,以李重祐爲大司諫、南正五爲京畿水使。 ○是日,以上候平復,頒敎中外。 1月10日 ○壬辰,慶源儒生蔡徽殷等上書,略曰: 「慶源開市,創於再前乙酉,而始以講好之道,雖有禮單贈給之規,而無他侵擾之弊矣。降自乙未以後,淸差之出來者,漸肆貪虐,徵索無有紀極,鞭扑至及長吏。强弱之勢,難於抗衡,彌縫之道,狃於姑息,不免有求輒給,便成謬例。彼又按成籍而遂年加徵,今年加於昨年,明年又加於今年。各種所給雜費,用常年爲準,以布計之,爲四百六十三同,以穀計之,爲八千七百二十餘石。而朝家間年劃給,不過爲田米三百五十石,牟二百石而已,則不能當所入十分之一。故其不足之數,每每責徵於民間,逃者死者,朝夕相繼,七八年前四千餘戶之民,今僅爲二千餘戶。苟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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