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年
《朝鲜王朝实录[英祖实录]》·佚名
(戊子)四十四年清乾隆三十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庚寅,朝廷二品以以上奉朝賀六曹堂上大司諫,正朝問安。 ○命藏樂,以太祖昇遐,在是年也。 1月2日 ○辛卯,內局入侍,時原任大臣同入。領議政金致仁請仰瞻,上許之。諸大臣皆仰瞻曰:「玉色頓勝矣。」諸大臣以次進前,撫臂部,皆欣祝曰,肌膚無異盛壯時矣。掌令李廷烈、獻納姜趾煥申前啓,不允。 ○敎曰:「重光年旣下敎,予則雖藏樂,士民無禁,奉親在家之樂勿禁。又敎曰:」三陽開泰,草木群生,皆有春意,吁嗟元元,其亦有春意乎。予莫知也。噫!草木群生之春意,春王木德,行令之效。而吁嗟否德,四十載臨御,無一事一令之可言。況氣衰神薾,雖春而不知春,雖陽而不知陽。其君若此,而其民奚言?憊臥靜思,若恫在己。吁嗟大小臣工,莫曰其君之若此也,仰體昔年之盛澤,孜孜益勉,使今日衰君之民,咸囿春臺。其雖憊臥之中,豈不蹶然寓懷乎?咸令聞知,使元元莊誦昔年之德意也。「 1月3日 ○壬辰,上幸昌德宮,詣璿源殿,行展拜禮,仍詣毓祥宮,展拜後還宮。 ○上御崇政殿月臺,犒饋入直軍兵。敎曰:「獻民數於王,王拜受之,顧不重歟?況此法漢亦有之。今年式年,畢捧單子後,去式年加減,其令以聞。」 ○以韓必壽爲正言。 1月5日 ○甲午,引見大臣備堂。領議政金致仁,請分付秋曹京兆,三年以前舊債,限秋成勿許聽理,允之。致仁請申飭堤堰,允之。致仁請停關東春操,允之。戶曹判書李思觀曰:「萊府所納生熟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