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年
《朝鲜王朝实录[高宗实录]》·佚名
(丙午)四十三年清不知十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高宗太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 一日。〈陰曆乙巳十二月初七日〉御漱玉軒,行宮內府大臣李載克、侍從院卿閔泳徽、議政府參政大臣朴齊純、內部大臣李址鎔、度支部大臣閔泳綺、軍部大臣李根澤、法部大臣李夏榮、學部大臣李完用、農商工部大臣權重顯、中樞院議長閔種默親任式。 1月2日 ○二日。待罪臣郭鍾錫疏略: 臣日前承召,適際危難之會,竭蹶奔問,冀以身一伏天陛之下,庶幾仰承聖意之所指揮者。而短章請對,兼陳愚悃。五宿輦下,恭俟恩命,乃臣之誠淺辭拙,旣不足以感動天心,漠然渙號之有靳。則臣於是,惶隘蹙縮,思欲歸死于丘壑,遂出宿于江郊,而恩批始下。然猶未承進退之命,則臣知陛下無所用臣也。於是乎,拜章告歸,揮涕渡江,遲遲回首,尙不禁魏闕之戀。及聞新約之頒下,則臣於是,浩然有歸志矣。曳趼顚倒,悻悻窮日,昨暮之至,去家纔百里矣。忽於千萬匪想之中,因臣之女壻前參奉臣盧正容,自京師躡後而至,謄示今二十一日恩批下者,令臣卽爲入來,臣奉讀感泣,竊不省。夫陛下之於臣,將何所顧而終若是繾綣而不頓捨也?臣之無狀,荷鴻私至此,非不欲亟回遁思,疾趨以赴命。然第伏念今日之事勢,縱使臣得盡於陛下之前,卽不過如前疏,屢陳斬賣國之賊,以肅王章,銷脅締之約,以攬政柄,聲明于列國,以恢公法而已。此而不得,則便可如劉諶所謂父子君臣背城一戰,同死社稷爾。凡此皆只在陛下之自立主宰、發爲號令。存固至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