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年
《朝鲜王朝实录[高宗实录]》·佚名
(壬寅)三十九年清不知十年 春正月 1月4日 ○〈高宗太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二〉 一日。〈陰曆辛丑十一月二十二日〉 四日。從一品閔泳奎任判敦寧院事,敍勅任官一等;從一品趙東冕任宮內府特進官,從一品洪淳馨任明憲太后宮大夫,從二品高永喜任中樞院議官,竝敍勅任官二等。從一品李乾夏、閔種默,命量地衙門總裁官;從二品李容翊,命量地衙門副總裁官。 1月8日 ○八日。秘書院卿李載克任議政府贊政,敍勅任官一等,兼任秘書院卿。 1月9日 ○九日。北道陵殿修改時監董道臣以下,施賞有差。 1月10日 ○十日。元帥府檢査局總長陸軍參將閔泳喆奏: 卽接武官學校長臨時署理白性基報告,則「昨日下午六點鍾,步兵第一、第二、第三中隊及各兵科學徒等,謂『以學徒之所望,杳無其期,不如早歸安業。』齊聲請退,故責而諭之,勸以入之,一向不遵,各自退出云。故卽往本校,一一檢査,則各科學徒,現存九十二人,其外已爲退散,更爲招集,四處分散,不得一齊招入。或有悔悟自來者,或有其父兄率來者,嚴飭入校矣,繼有稍稍入來者。週年敎育之學徒,不遵軍紀之攸重,行此妄率之擧,揆以所習,萬萬駭然。而苟究其由,此必有首唱煽動,年少沒覺,俱被誘脅。當該首唱學徒,査得嚴懲。而以該隊長陸軍參領李熙斗、該中隊長陸軍正尉申羽均、閔泳宰、趙羲範言之,常時不能檢束之責,在所難免。本學校敎官陸軍工兵參尉金成殷、學徒隊附陸軍參尉安喆榮,俱以當日週番,學徒退出時,不能禁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