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状新式

《元代法律资料辑存》·佚名
说明:此件辑自《事林广记》至顺刻本别集卷四《公理类》。全件分六案所隶与告状新式,按上件泰定二年本体例,还当有一个全卷的标题,但此件缺失。今增列标题《告状新式》,此外一仍其旧。状式共十四种,为保存原样,均未加标点。既称新式,与旧式自有不同,可与上件对照比较。 六案所隶 告状新式 应索债告状式 应蚕麦灾伤告状式 请佃逃户地土状式 应被人殴伤告状式 应逃户告复业状式 应地主归复业取元地土耕佃状式 应请佃他人退业状式 应军户告贫虽带疾不能当役状式 军人告取封装状式 应被窃盗告状式 应被强盗告状式 应被牛畜食践禾苗告状式 妇人夫亡无子告据改嫁状式 应立嗣承继状式 ○六案所隶 史案掌隶官吏名籍选举荫叙考察廉能假故差役 礼案掌隶礼仪音乐儒医道释祭祀祯祥进拜章表学校贡举供奉陈设等事 户案掌隶官吏俸给户籍贡赋权衡度量岁计支用钱帛宝货仓库征收租税 兵案掌隶兵籍军器郡邑图志站赤铺驿烽堠镇戍打捕飞放等事 工案掌隶百工造作桥梁道路公廨船只关渡城池启塞役使等事 刑案掌隶刑法狱讼奸赃盗博纠察非违奴婢配隶人口头疋门户锁钥等事 ○告状新式 按条格,凡陈词年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笃废疾,法度不合加刑,令以次少壮人丁代诉。若委无代替之人,许自告。 妇人不得代替男子告诉词讼。若寡居无依,及有男子因故妨碍,事须告理者,不拘此例。 若年老笃废残疾人等,如告谋反、叛逆及子孙不孝者,听。其余公事,合令同居亲属人代诉,若有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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