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纲目卷四十八

《资治通鉴纲目[文白对照]》·朱熹
起辛巳(801)唐德宗贞元十七年,尽戊戌(818)唐宪宗元和十三年。凡十八年。 辛巳(801) 十七年 夏五月朔,日食。 以高固为朔方节度使。 朔方节度使杨朝晟防秋于宁州,疾亟,谓僚佐曰:“朔方命帅多自本军,虽徇众情,殊非国体。宁州刺史刘南金练习军旅,宜使摄行军事,比朝廷择帅,必无虞矣。”时李朝寀以神策军戍定平,上遣高品薛盈珍赍诏诣宁州,曰:“朝寀所将,本朔方军,今将并之,以壮军势。以朝寀为使,南金副之,何如?”诸将皆奉诏。 都虞候史经言于众曰:“李公命收弓刀而送甲胄二千。”军士曰:“李公欲纳麾下二千为腹心,吾辈妻子其可保乎!”经夜造南金,欲奉以为帅,南金曰:“节度使固我所欲,然非天子之命则不可。军中岂无他将?诸军不愿朝寀为帅,宜以情告敕使。若操甲兵,乃拒诏也。”命闭门不纳。军士去,诣兵马使高固,固逃匿,搜得之。固曰:“诸君能用吾言则可。”众曰:“惟命。”固曰:“毋杀人,毋掠金帛。”众曰:“诺。”乃共诣监军,请奏之。众曰:“刘君必挠吾事。”诈称监军命,召计事,至而杀之。 辛巳(801) 唐德宗贞元十七年 夏五月初一,发生日食。 德宗任命高固为朔方节度使。 朔方节度使杨朝晟在宁州防御吐蕃,病情危急时,对属官说:“朔方主帅的任命,人选大多出自本军,虽顺从大家的意愿,却不符合国家的体统。宁州刺史刘南金熟悉军事,应该让他代理行使军司马事务,到朝廷选择主帅时,一定不会发生意外。”当时李朝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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