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纲目卷二十九

《资治通鉴纲目[文白对照]》·朱熹
起丁丑(497)齐高宗建武四年、魏高祖太和二十一年,尽甲申(504)梁高祖天监三年、魏世宗正始元年。凡八年。 丁丑(497) 齐建武四年,魏太和二十一年。 春正月,魏主立其子恪为太子。 齐主杀其尚书令王晏,以徐孝嗣为尚书令。 初,晏为世祖所宠任,及齐主谋废郁林王,晏即欣然推奉。及齐主即位,晏自谓佐命新朝,事多专决,齐主恶之。始安王遥光劝齐主诛晏,齐主曰:“晏于我有功,且未有罪。”遥光曰:“晏尚不能为武帝,安能为陛下乎!”齐主默然。晏意望开府,数呼相工自视,云当大贵。又好与宾客屏人语。齐主闻之,疑晏欲反,遂召晏于华林省诛之,并北中郎司马萧毅。毅奢豪好弓马,故齐主因事陷之。 郁林王之将废也,晏从弟思远谓晏曰:“兄荷世祖厚恩,今一旦赞人如此事,彼以权计相须,未知将来何以自立!若及此引决,犹可保全门户,不失后名。”晏曰:“方啖粥,未暇此事。”及拜骠骑,谓子弟曰:“隆昌之末,阿戎劝吾自裁,若从其语,岂有今日!”思远遽应曰:“如阿戎所见,今犹未晚也。”思远知齐主意已疑异,乘间谓曰:“时事稍异, 丁丑(497) 齐建武四年,魏太和二十一年。 春正月,北魏立孝文帝之子元恪为太子。 南齐明帝杀尚书令王晏,任命徐孝嗣为尚书令。 当初,王晏被南齐武帝所宠信,等到南齐明帝谋划废掉郁林王时,王晏立即欣然奉和,拥戴他举事。明帝即位后,王晏自认为对新朝有创业之功,处理政事常常独断专行,明帝很厌恶他。始安王萧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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