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不侵犯条约的展望

《全面抗战论》·潘汉年
中苏不侵犯条约公布以后,我外部发言人曾宣称:『此项条约之内容,极为简单,纯系消极性质,即以不侵犯及不协助侵略国为维持和平之方法。』这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就约文解释起来,只是如此。不过,这不侵犯条约之签订,究竟还包含着积极的意义,愿约略伸论之。 第一: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是中国长期抗战的有力保证之一。在过去,日帝国主义常常用挑拨离间或威迫的方法,使我们不敢施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甚至还想把我国引入国际侵略阵线的圈套。自这中苏不侵犯条约签订以后,这一可能性就斩断了。很明显地,中国已决定不做侵略国的俘虏,不但如此,而且不顾侵略国的阻挠,毅然决然地和爱好和平的国家共同奋斗,这是表示中国将以最大的决心维持远东和平,也表示它对于破坏远东和平的日帝国主义,要武力抵抗到底。 第二:这是太平洋集体安全制度的发端。我外部发言人也说过:『此举不独对于中苏二国间之和平,多加一重保障。且为太平洋各国以不侵犯之保证,共谋安全之嚆矢。』因为日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不单是足以危害中华民族的生存,而且和英美等在远东有权益的国家也有很大的利害冲突,所以英美等列强在中苏坚定其立场以后,也只有更积极起来反对日帝国主义无限制的侵略,而太平洋集体安全制度可能由此形成。即使日帝国主义利用目前英美对他还不能有强有力的牵制,继续侵略,中苏条约签订后,太平洋上形势之发展,可以使侵略国陷于孤立,而我们是增强了反侵略者的后援。 不过要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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