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争新法

《司马光》·孙毓修
神宗即位,参知政事欧阳修(字永叔,谥文忠,江西庐陵人)荐公德性惇正,学术通明,谠言嘉谋,著在两朝(仁宗英宗朝也)。知而不言,是谓蔽贤掩善。光忠国大节,隐而未彰。臣既详知,不敢不奏。 神宗颇向用公,擢为翰林学士。公力辞,帝曰:“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卿有文学,何辞为?”竟不获辞。明年,公乞补外官,上不许,曰:“君子小人,皆知卿方正。吕公著使契丹,亦问有司马光者,其人甚方正,今为何官名为夷狄所知,奈何出外?” 神宗重公如此,而终不能大用者,王安石阻之也。是时新法盛行,天下骚然,而神宗不悟。公于迩英殿进读时,遇事进谏,安石党忌之。尝进读通鉴萧何、曹参事(萧何死,曹参为相,奉萧何遗法无所变更)。公曰:“参不变法,得守成之道,故孝惠高后时,天下宴然,衣食滋殖。”上曰:“汉常守萧何之法不变乎?”公曰:“何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汉武帝用张汤言,取高帝法纷更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公之主张,大率如此。 元丰三年,韩琦亦上疏论青苗之害。上感悟,欲罢其法。二月,乃拜公枢密副使。公上章力辞,至六七上,曰:“上诚能罢新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不然终不敢受命。”然王安石终不去,青苗法不罢,公亦卒不受命。 公既辞枢密副使,名重天下。韩魏公元臣旧德,犹加歆慕,在北门与公书云:“闻执事以宗社生灵为意,屡以直言开悟上听,恳辞枢密,必冀感动,大忠大义充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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