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东汉后期的腐败统治

《秦汉史》·林剑鸣
东汉经历了光武、明、章、和四代皇帝近80年的统治,就结束了其兴盛时代。此后的东汉政权像一个早衰的病人蹒跚地走上那通向死亡的、漫长的途程。从殇帝刘隆开始,经安帝刘祜、少帝刘懿、顺帝刘保、冲帝刘炳、质帝刘缵、桓帝刘志、灵帝刘宏、少帝刘辩到献帝刘协,在这十代皇帝113年的统治过程中,东汉统治阶级日益腐败,内部矛盾重重,政治昏暗,对人民的压迫剥削加剧。豪族地主势力不断膨胀,最终导致统治集团公开分裂,和农民起义的爆发。 第一节 外戚宦官擅权历史的重演 东汉政权腐朽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外戚、宦官擅权使政治更加昏暗。外戚和宦官,这是封建专制制度下的一对怪胎。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曾出现过多次外戚、宦官擅权的时期。对此,历代史学家都一概持否定态度。尤其对宦官参政,多数学者是深恶痛绝的,明人黄宗羲说“奄宦之如毒蛇猛兽”(《明夷待访录·奄宦下》)可代表一般人的看法。[297]现代学者也有人沿袭这种看法,断言凡宦官专权、参政的年代都是“最黑暗的年代”。[298]这种不加分析,对外戚、宦官一概否定的观点是不够全面的。以今天的观点衡量,对某一时代的宦官、外戚专权肯定或否定,应以他们执政期间推行的政策对当时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如何为标准,而不以他们的血统、地位而一概否定。不然就会陷入封建的“正统论”的陈旧论调。[299]准此,如前所述:当东汉和帝时外戚窦宪虽专权于一时,但终被朝廷铲除;宦官郑众虽因功封侯而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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