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提督類

《关中奏议 [标点本]》·杨一清
為被虜走回人口供報回賊聲息事 欽差提督陝西三邊都御史臣楊一清謹題,為被虜走回人口供報回賊聲息事。 嘉靖四年五月二十日,據平羌將軍、鎮守甘肅地方總兵官、左軍都督府署都督僉事姜奭呈前事。嘉靖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準分守肅州右參將、都指揮同知雲冒手本,本月十九日,據守把嘉峪關千戶曹敞呈送哈密走回漢人婦女一口到關。發據肅州衛申,準撫夷指揮劉雲關,依奉公同掌印指揮路忠、百戶錢岫、陳剛審得朱氏供:年二十七歲,係甘州失記所分百戶軍人何宣戶內餘丁何玘妻。嘉靖三年九月內,有回子王子領人馬來到甘州,有氏與夫湖內采草。有先不知、後知是察力失地方回子把我搶去,隨營到了魚海,搶了黃達子,順山回到哈密城外住歇。將氏賣與哈密不知名回子家裏使喚,與了馬三匹。有眾回子害怕漢人軍馬來,城上穿著盔甲,㭱向火著等了四五日,不見人馬來,方才下城。有王子把察力失的人先打發去了。哈密的人說:「如今把路斷了,再不得做買賣去。後頭漢人軍馬來,便我哈密的人少,先殺我們裏!」眾人都暴怨。王子聽見這話,把土魯番的留下了一半和王子還在哈密,造盔甲翎箭,修哈密城上土刺,等到青草大了時,還要往甘、肅州搶來裏。有氏因買我的回子的娘子將氏日每打罵作踐,過不得,半夜裏跳下城來走脫。沿途走了一個月多,來到肅州邊外,迎著夜不收送來。所供是實。據供備關到衛,理合具申施行等因,據申到職。會同甘肅行太僕寺帶管肅州兵備道寺丞張鶚覆審,前情相同。除行肅州衛將走回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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