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政体之种类及各国政体变迁之大势
《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梁启超
中国自古及今,惟有一政体,故政体分类之说,中国人脑识中所未尝有也。今请先述泰西分类之说,及其变迁发达之形,以资比较焉。 第一,理论上之分类。 以理论分别政体种类者,起于希腊大哲亚里士多德。因主权者之人数而区为三种,每种复为正、变二体,今以表示之如左(下): 于此正变各三体之外,复有一焉,号曰混合政体(Mixed State),即和合君主、贵族、民主三者而为一者也。此论传数千年,至今学者诵法之。虽小有损益,然大端无以易也。十八世纪法国大哲孟德斯鸠之分类如左(下): 一、主权者以名誉为主义,谓之君主政体 二、主权者以道德为主义,谓之民主政体 三、主权者以温和为主义,谓之贵族政体 四、主权者以胁吓为主义,谓之专制政体 此分类法后人多有驳之者。其实第一类与第二类,盖同物而二名耳。近儒墺斯陈之分类如左(下): 日本博士一木喜德郎复为如(下)之分类: 此分类者,盖就近世之国家言之。故贵族政体,不另为一种云。 第二,历史上之分类。 法国博士喇京所著《政治学》,就历史上区别政体如(下): 综以上五表论之,则我中国所曾有者,第一表之第一 (君主 正体变体) 、第二 (贵族正体变体)、 两种也,第二表之第一 (君 主) 、第三 (贵族) 、第四 (专制) 三种也,第三表之第一 (一人 政体) 、第二 (寡人政体)、 两种也,第四表之第一种 (专制独任 君主政体) 也,第五表之第一 (族制政)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