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东周时期的经济状况

《中国通史(第一册)》·范文澜
武王克商,商朝的农业奴隶,被释放成为周朝的农奴。农奴与奴隶同样受残酷的阶级压迫,同样在政治上毫无权利,不过,农奴既有自己的私有经济,有自己的生产工具,这就有可能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 周本是西方小国,因为生产力进步,战胜了大国商。克商以后,周大小贵族带着家属、奴仆和数量不多的庶人到受封地区建立诸侯国,封地内原有的居民,都作了周贵族的臣民。凡是周朝所封诸侯国,都实行一种新制度,这就是以力役地租为内容的宗族制度。西周诸侯在国内消灭商朝旧势力的反抗,建立并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宗族制度在当时所起的进步作用是重大的。到了东周时期,因宗族兼并,出现大国、强宗,过去在土地面积较小,庶民人数较少的情况下可以行施的公田制,不能适合战争频繁,军费巨大的新局面,以鲁国为例,显示赋税制在变化,也就是土地制同样在变化。 前五九四年(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初税亩”。《左传》说它不合旧制度。据《左传》说,旧制度领主(国君和采邑主)只许收取公田上的谷物。《左传》所说,一方面表现儒家的保守思想,一方面却说明前五九四年以前鲁国还保存着公田制。农夫耕种公田,不能同时供应军役,战争随时可以发生,公田也就随时有荒芜的危险,废除公田制改为按亩收税的税亩制,显然对领主有利。税亩制行施以后,领主可不问有田者所耕土田面积的大小,也不问有田者为何种人,只是向有田者按亩数收税。这样,私田随着公田的废除,失去了私田的意义,农村间允许公开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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