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工商业与工商

《中国通史(第二册)》·范文澜
西汉工商业是在战国时期山东诸国开始发展的工商业和西汉长期统一与农业进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西汉有较大规模的官营和私营的手工业,也有遍布在全国城市农村中的小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这些大小手工业的产品,一部分供生产者自己消费,一部分成为商品,经过官营商业的均输和大小商贾的转运,全国出现了比战国时期更多的大城市,国外贸易也有显著的进步。工商业与农业构成西汉社会繁荣的基础,自然,两者比较,农业是主要的。 较大规模的手工业分官营私营两种。官营又分营利与自用两类。私营全是营利。官营规模远比私营为大。 官营手工业 一营利类 煮盐业——汉武帝从豪强手中收回煮盐业,全国设立盐官。盐官多设在滨海地区。内地如河东郡安邑县出产池盐,蜀郡临邛县出产井盐,巨鹿郡堂阳县出产碱制盐,也各设盐官。盐官雇贫民,发给煮盐盆,按盆数给工价,称为牢盆。煮盐贫民从豪强奴役下转而受盐官雇佣,生活可能好一些,但官盐价比私盐贵(私盐与粟米同价),许多贫民买不起盐,只好淡食。 冶铁业——汉武帝收回冶铁业,在全国重要产铁地设铁官,冶铸农器与兵刃。不出铁的郡设小铁官,销毁旧铁改铸新器物。北京清河镇附近曾发现汉铁官遗址,其中出土的铁器有锄、铲等农具,刀、剑、戟等兵器,也有镜、剪等日常用具。这种制铁处当是铁官所设,散布在适当地方,以便出卖产品,省运输的劳费。冶铁设备有炉(熔铁炉)、橐(音陀tuó风箱,称为排橐,用人力。东汉杜诗改用水力鼓动排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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