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农民大起义与楚汉战争
《中国通史(第二册)》·范文澜
战国时期,秦是地主统治的国家,山东六国是领主与地主共同统治的国家。到了秦朝,全中国统一,在秦始皇强烈统治下,社会各阶级发生了如下的新变化。 一统治阶级 地主——前二二一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严重地打击了大地主大工商和领主残余。前二一六年“令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地主和有地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当年,赐黔首每里六石米两只羊,庆贺黔首的“实田”,想见当时很多人获得土地,其中一部分自然是中小地主。《庄子?杂篇?让王篇》说:孔子劝颜回做官。颜回不愿意,说:“我有郭外田五十亩,够吃的了,有郭内田十亩,够穿的了,我弹琴读书,够快乐了,我不愿意做官”。《杂篇》是道家后学所伪托,所谓颜回的生活,实际是说战国秦汉时小地主的生活,除去道家给加上的“知足不辱”思想,他们生活确是够快乐的。中等地主当然要更好些。中小地主可以做郡县吏和乡官,在政治上是拥护中央集权制度的。中小地主是秦朝政权的主要支持者。 官僚——士的利益在于做官食禄。得禄多的叫做官,得禄少的叫做吏,不得禄的叫做未仕的士。广大士群是官僚的源泉,仕途正常,官僚机构便强固有力;反之,便衰弱以至于崩坏。士为了寻求出路,可以拥护中央集权,也可以主张割据分裂,有时也可以赞助农民起义推倒旧统治者。战国时士出路极宽,对统治者的危害不显。秦统一后,官吏为数有限,一部分官僚又是秦国的武夫功臣,士的出途骤然变小。秦始皇召集学士方士,使议论政事,炼药求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