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社会生活 下
《中华二千年史》·邓之诚
2.工业 甲 工人 百工 百工制器,自人常日用以至美术品,多自货卖,所谓百工居肆是也。或居家,或负担以觅售,非兴贩而实兼商,其数远过于行商。 今天下财货聚于京师,而半产于东南,故百工技艺之人,亦多出于东南。江右为伙,浙、直次之,闽、粤又次之。西北多有之,然皆衣食于疆土,而奔走于四方者亦鲜矣。今辇轂之下,四方之人咸鳞集焉。其在官者,国初以工役抵罪,编成班次,有五年、四年一班者,有三年、二年、一年一班者。其造作若干,成器若干,廪饩若干,皆因其多寡大小而差等之,精粗美恶亦然。此其大率也。自后工少人多,渐加疏放,令其自为工作,至今隶于匠籍,若闾里之间,百工杂作,奔走衣食者尤众。以元勋、国戚、世胄、貂珰,极靡穷奢,非此无以遂其欲也。 (张瀚《松窗梦语》卷四《百工纪》) 工艺之家,男女或尽弃耕织不务,而施奇技淫巧,为服用之物,以渔厚利,纵多费工力,而无益于实用。农夫竭一家之利者,或不足以当其一夫之获;积一岁之收者,或不足侔其一旦之售。 (《皇明经世文编》卷一二王叔英《资治策疏》) 竹与漆与铜与窑,贱工也。嘉兴腊竹王二之漆竹,苏州姜华雨之箓竹,嘉兴洪漆之漆、张铜之铜,徽州吴明官之窑,皆以竹与漆与铜与窑名家起家,而其人且与缙绅先生列坐抗礼焉。 (张岱《陶庵梦忆》卷五《诸工》) 吴中绝技,陆子冈之治玉,鲍天成之治犀,周柱之治嵌镶,赵良璧之治梳,朱碧山之治金银,马勋、荷叶李之治扇,张寄修之治琴,范昆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