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岳飞传》·邓广铭
在这里,我想就撰述这本《岳飞传》的过程当中,对于南宋一代有关岳飞生平传记的资料的取舍从违问题,略作一些说明。 南宋一代,记载岳飞生平事迹的史书或专文,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系统:一为官修史书中的记载;二为私人的著述;三为出自岳飞之孙岳珂之手的《行实编年》,它虽也同样是私人著述,却应另列为家传的系统。在《行实编年》传布于世之后,几乎为所有传述岳飞生平事迹者所祖述沿承,因而使这一系统成为三者中之最庞大、最占优势的一支。 分属于上述三个系统中的一些记载,都或多或少地包含了一些不可凭信的成份在内;而三者之间的相互牴牾矛盾,或相互影响、辗转抄袭之处,更所在多有。这使我在引用之际,不能不首先做一番分析考辨工作,以决定我对于某条记载之取舍从违。 一、南宋官修史书中关于岳飞生平事迹的记载 南宋王朝依照北宋旧规而设置了史馆,由史馆的人员纂修日历、实录、国史等类书籍。从赵构的绍兴八年(1138)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一直是由秦桧以宰相而兼领“监修国史”的职务。在这一长时期内,由于秦桧的“凶焰烜赫,威制上下,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故所有在史馆中秉记事之笔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他们对于当时发生的政治、军事、财政等类事件,在下笔铺述之时,总是仰承秦桧的鼻息,任凭私情而加以褒贬去取,涂抹捏造。岳飞从参加军队之日起,直到绍兴十一年年终被害之日为止,始终坚持着以武力抗拒女真南侵军的主张,始终在以战斗的实践去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