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官私手工业
《中国通史(第六卷)》·白寿彝
隋朝以前,主要手工业大部为封建国家所控制,在民间虽然也有部分手工业在发展,但在自然经济下家庭手工业和农业的密切结合,使手工业的发展受到很大局限。隋唐统一以后,国内得到相对的稳定,农业生产逐渐发展,土地兼并的盛行,统治阶级消费有所增长。尤其是中唐以后,随着商业的繁荣,也推动了手工业的发展。又以在国家统一的形势下,南北各地物资的流通,各地生产技术的交流,更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唐朝的手工业有两种,一是官营的官府手工业,另一种是民间的私营手工业。官府手工业生产的产品,基本上是供给皇室宫中和朝廷的需要,而私营手工业生产的产品,多为市场商贩经营贩卖的商品,供给民间的需要,但也有作为租庸调法下向国家交纳的物品。 第一节官府手工业 中国自古就有国家垄断手工业的传统,与前代一样,唐朝一些重要手工业也多为国家掌握和垄断,官府手工业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唐朝官府手工业规模都较大,其产品都是供皇室消费、宫廷赏赐和公家的需要,在技巧方面都很先进。 官府手工业的管理机构唐朝官府手工业专门从事宫中、朝廷的用具、服饰、器物以至军需、营造等事业,凡属于百工的事务,都设有专门机构和职掌的官吏从事管理。根据史籍记载,唐朝中央政府管理手工业的机构有三个系统,即工部、少府监、将作监。每一机构都设育工官长官,下设分支机关管辖各种手工作坊及工匠生产等事务。 工部。设有“工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百工、屯田、山泽之政令;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