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一八四八年之法国革命

《近世欧洲史》·何炳松
第一节 路易腓立政府之不满人意 路易腓立之性质 有一八三〇年之革命,法国君权神授之说遂不复存。路易腓立所承认之《宪章》已有统治权属诸人民之宣言。彼于旧日“天命法国人之王”(King of the French by the Grace of God)称号之上,并冠以“民意”(and the will of the nation)二字。然此皆外表而已,人民之得参与政治者仍属少数。改订之选举法虽将选民年龄自四十减至三十,财产限制亦减去三分之一,然大多数之人民仍无参政之机会。而法国王则宣言彼之政策实介于保守精神与维新精神之间之“中庸主义”(golden mean)。 正统党 其时反对“七月王政”者实有二党:一为正统党(Legitimists),一为共和党。前者拥戴查理第十之孙,称之为亨利第五。此党人数较少,类皆贵族教士二级中人,不常用暴烈之方法。 共和党 至于共和党则大异是。此辈党人每念一七九二年之革命而不能忘,颇抱卷土重来之意。其革命运动多持秘密结社以传播于各大城中,与意大利之烧炭党无异。鉴于一八三〇年革命成功之易屡起叛乱,卒不得逞。 政府之压制共和党 同时共和党并组织报馆以攻击政府及国王为事。政府恶之,乃严订监视集会及检查出版之法。共和党之势益衰落不振。 社会党 同时巨城之中社会党人日多一日。改革政体及扩充选举权诸事已不足以满其意。若辈鉴于数十年来之政变,虽由共和而帝国,再由帝国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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