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春秋通论》·姚际恒
春秋通论卷六 新安首源姚际恒 僖公庄公庶子,闵公兄,母成风。在位三十三年。 元年春王正月。 即位于上年,故不书。或曰立于庆父未奔之前,或曰立于高子来盟之后。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 书「次」,非缓也,凡救必先次,然后救也。书「次」与「救」,或先或后,第据其情事言之,亦无例。庄三十二年狄伐邢,闵元年齐人救邢,此时狄复伐邢,而齐又救之也。或误认为即庄三十二年之伐,谬。 夏六月,邢迁于夷仪。 强而迁之者,曰「宋人迁宿」、「齐人迁阳」;顺而迁之者,曰「邢迁于夷仪」。故经虽无例,而书法则自可以见也。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亦善也。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 或谓齐桓召姜氏于邾,至夷而自缢,「以归」,归于齐也。 楚人伐郑。 郑从齐也。前书「荆」,后书「楚」,从其自号也。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 谋伐楚也。左氏以为「谋救郑」,郑伯既在会,何救之有?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 邾,小国,界于鲁、宋之间。公以邾不附己而附宋,故伐之。然旋会而旋伐,伯主之威安在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拏。 报纳庆父之怨也。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氏」上阙「姜」字。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 左氏谓「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不书所会,后也」。按:楚丘非卫邑,季明德曰:「楚丘在今齐州曹县东南五十里,以唐志考之,当在武城、单父西南。武城、单父,春秋时皆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