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大学》
《融堂四书管见》·钱时
卷十二 《大学》 古者八岁而入小学,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及礼乐射御书数之文。至十有五,始入大学。此书所述是已。篇首总提,独断断曰在明明德,曰在新民,曰在止于至善。辞专旨确,截然斩然,以明外此无他道也。自学校废,教法不明,而学非其学,异端邪说横流奔放,尽坏人心,无所不至。所幸遗经仅传,尚可存考。而支离传注又从而蚀之,岂不甚可叹哉。学者首明,所先者何在,所格者何物,而不谬其所止焉,则大学之道,庶乎其得矣。 第一章 大[如字]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先儒作新)民,在止于至善。 明明德者,自昭明德之明也。本心本明,本无所蔽。物欲乘之,其明始昏。大学之道,所以去其蔽而明之也。新民者,咸与维新之新也。同有此心,同有此理,染于习俗,遂至沦污。大学之道,所以去其旧而新之也。虽然曰明曰新,必有用力之地矣。故又曰在止于至善。善非外铄也,我固有之也。不容于伪,不参于思,先天地而固存,亘古今而莫变。君子存之,存此而已。先立乎其大者,立此而已。谓之至善,岂欺我哉。行不著,习不察,是以放而不知求于此。而得所止焉,则所谓明德,如水不波,自然而明,非止之外别有所谓明也。所谓新民,如物去垢,自然而新,非止之外别有所谓新也。统而论之,则三个“在”字提一书之纲。析而言之,则一个“止”字又三者之要。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后,与后同。虑,即思也) 此一节是论止于至善工夫。止则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