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奸近杀

《家庭宝筏》·佚名
(奸淫接近于杀害) 《居家格言》说:“俗话说,奸淫接近于杀害。然而说‘接近’尚且是委婉的说法,我以为只要是奸没有不杀的。女子丈夫知觉,愤怒提刀是杀;同奸一人,互相嫉妒,利刃相加是杀;因奸情犯罪,被王法所杀;幸而漏网,冤鬼也会杀害。这几样即使可免,那么色犯痨症,痼疾不治,灾患临身,则司命之神又杀之。男子把有为的人生,陷入必杀的境地,难道不太愚蠢吗,人若是喜好沉溺于女色,则元精耗损;元精耗损,则神智昏迷;神智昏迷,则心旌摇乱;心旌摇乱,则身体不能自主。等到身体不能自主,就将成为重病,而临近死亡了。这色欲带来的危害,何异于毒虫恶兽的伤绝人命呢,或是更有相似的地方。现在人 见到利刃,必然告诫小孩子不要靠近;见到他人争斗,必然告诫同伴不要加入。也是因为它们对人有所伤害。人们若是偷看妇女而被人殴打,淫人妻女而被人杀害,则比利刃和争斗更贴近现实,然而人们每每加入而毫不在意。这又何异于把利刃看作游戏之物,把争斗看作可乐之事呢,” 陈掌书说:“一个富人与仆妇通奸,她的丈夫持刀闯入。富人惊惧丧胆,他的阳物缩入小腹之中,看了很多医生,最后不治而死。” 浙江有个指挥使请塾师训导儿子。老师得了风寒,准备发一下汗,让徒弟取床被子。徒弟告诉了母亲,把她的卧被给了老师,误卷走母亲的绣鞋一只,归还被子时绣鞋落在了老师的床下,而师徒都不知晓。指挥使来探病,见到绣鞋,怀疑妻子和老师私通。夜里审问妻子,妻子不承认。于是让…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