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及时婚配
《家庭宝筏》·佚名
苏州郡守陈鹏年劝导百姓道:“男女婚嫁,聘礼和婚礼各自按照自己的能力,嫁妆也能符合家庭条件,便可以及时成亲,早日了却成家的愿望。但吴地的丑陋习俗,女家讲财礼,男家问嫁妆,于是就有不肖的媒人,从中煽风蒙惑,造成一时的轻信。日后或是因为无力聘娶,或是因为无钱陪嫁,彼此讲论财礼,不能成亲,以至于配偶失去佳期,中途发生意外,难以计算。至于迎亲,更多铺张浪费,如亵渎供奉的五圣尊神,起名:‘恭筵’,一动就花费大量钱财。还有非分使用一些执事,以为热闹,其中轿围、花灯、仪从等排场,爱好攀比争相浮夸,更难一一列举。所有这些铺张的事项,总是属于无益之举。从此以后必须及时嫁娶,一切遵照古礼,不许勒索聘礼,不许责备嫁妆,至于往来的灯轿仪从等,选出万难节省的,量力而为。其余一切虚浮的费用,全部革除。一旦婚嫁简易就不致于佳期拖延贻误子弟了。” 古礼: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越王勾践让国民二十而娶,十七而嫁。男女同为一类,为何女子的婚期更早于男子呢,正因为女子立身,以节操为重。节操一旦失去,人人轻贱鄙弃,无法挽回。故此把嫁期提前,是为了赶紧遂顺了她的情欲,而使她不亏节操。我见近来的贫家的女子,父母对她们漠不关心,有年过二十不嫁的,有年过三十不嫁的。在芳淑年华,空闺寂寞,难道不私下里向暗中哭泣,及时婚配,才不致出现闺门丑行,成为父母的耻辱。即使是贤德女子,就竟然强迫她变成铁石心肠,不尼不俗,禁锢半生,真是岂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