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四书直解》·张居正
告子上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杞柳,是柜柳,其条可编造器用的。桮棬,即杞柳所造盘榼之类。 告子有疑于孟子性善之言,因辩之说道:“夫子以人性本善,是将仁义看作性中固有之物,无待于外求矣。自我言之,性是天生成的,就如木中之杞柳一般;仁义是人做造的,就如器中之桮棬一般。人性中本无仁义,必须矫揉造作,而后有仁义;就如杞柳,本非桮棬,必须矫揉造作,而后可以成桮棬也。今谓性善,是执其人为之勉然者,而指以为天性之自然,非定论矣。”孟子因折其非,说道:“物有异形,心无二理。杞柳、桮棬何可以比人性?吾且问子:子果能顺杞柳之性,不加矫揉,即成桮棬之器乎?必将戕贼杞柳之性,斩伐之,屈折之,而后可以成桮棬之器也。若将戕贼杞柳而后可以成桮棬,亦将戕贼人性,斩伐之,屈折之,而后可以成仁义与?戕贼可施于杞柳,而不可施于人性,则人性至顺而无待于勉强,明矣。子乃谓仁义出于人为,非其本有。此言一出,天下之言性者,必将谓仁义非性分之理,弃之而不肯为矣。是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之道者,必自子之此言始也,其害可胜言哉!”战国之时,性学不明,人各据其意见之偏以论性,故告子有杞柳之喻,而孟子力折其妄如此。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