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可能底现实
《论道》·金岳霖
二·一 可能之现实即可能之有能。 这里的可能就是上一章一·四条所说的可能。这里的现是出现的现,不是时间上现在的现,而“实”就是不空。可能仅是可以有“能”,它不必有“能”;若有“能”,则有“能”的可能不仅是可能,而且是普通所谓“共相”。可能成了共相,就表示以那一可能为类,那一类有具体的东西以为表现。这就是说可能之有“能”,或者说“能”已经套进一可能范围之内。例如“有人”(如张三李四等等的人)这一命题,如果是真的,就表示“人”这一可能有“能”在里面,也就表示“人”这一可能是现实的可能。 二·一这一句话也是现实底定义。 二·二 有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 对于本条我们不必多所讨论,举例即明。一·六说道无“无”,一·七说无无能的式,无无式的能;可见式之有能是必然的。这就表示“式”这一可能底现实是必然的,而“式”是一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一·五既然表示有“式”,当然有不可以不现实的可能。 二·三 现实是一现实的可能。 这一句话至少要分两方面说:一是从现实本身是一可能这一方面说,二是从现实本身也是一现实的可能这一方面说。 (一)现实是一可能。 设有X可能,而X现实,则“能”可以套进X。那就是说,“能”可以去现实X。“能”不仅可以去现实X。而且可以去现实其它的可能。“能”既可以现实可能,现实就可以有“能”,现实既可以有能,现实就是可能。同时现实既有以上的定义,它就是普通所谓有定义的概念之一。如果现实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