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問第十四

《论语讲要》·李炳南
憲問恥。子曰:邦有道,穀。邦無道,穀,恥也。 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仁矣。子曰:可以為難矣,仁則吾不知也。 憲是孔子弟子原憲,字子思,雍也篇稱為原思。 此章前後兩段,一問恥,一問仁。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在後段克字上有「子思曰」三字,「可以為仁矣」,作「可以為仁乎」。 集解孔安國注:「穀,祿也。邦有道,當食其祿也。君無道,而在其朝,食其祿,是恥辱也。」 朱子集注:「邦有道,不能有為,邦無道,不能獨善,而但知食祿,皆可恥也。」 孔注恥是專就「邦無道穀」而言。邦有道時,作官食俸祿,猶如今日奉公守法的公務員,得其應得的薪俸,理所當然,不能說是恥。這與泰伯篇「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經義相合。依此講,比較好。 克伐怨欲,依集解馬融注,便是好勝、自誇、怨恨、貪欲。 克伐怨欲不行,就是不好勝、不自誇、不怨恨、不貪欲。原憲問,這可否算是仁呢?孔子答復,可謂難得,是不是仁,我卻不知。 程氏集釋舉阮元論仁篇說:「此但能無損於人,不能有益於人,未能立人達人,所以孔子不許為仁。」 子曰:士而懷居,不足以為士矣。 居是居處,懷居的意思是懷念安居的生活。 士是有志的讀書人,不務他業,專學政治,將來要出去辦大事,為國民謀福利。如果只求個人生活安適,這就與他的志向相背,不會有所作為,所以不夠資格為士。 孔子所說的士,是指培養為有道的政治家而言。所修的學業,內為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以明明德,外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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