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大智度论》·龙树
释初品中檀波罗蜜法施之余 问曰:云何名檀波罗蜜? 答曰:檀义如上说。波罗(此言彼岸)蜜(此言到),是名渡布施河,得到彼岸。 问曰:云何名不到彼岸? 答曰:譬如渡河未到而还,名为不到彼岸。如舍利弗于六十劫中行菩萨道,欲渡布施河。时有乞人来乞其眼,舍利弗言:“眼无所住,何以索之?若须我身及财物者,当以相与!”答言:“不须汝身及以财物,唯欲得眼。若汝实行檀者,以眼见与!”尔时,舍利弗出一眼与之。乞者得眼,于舍利弗前嗅之嫌臭,唾而弃地,又以脚蹋。舍利弗思惟言:“如此弊人等,难可度也!眼实无用而强索之,既得而弃,又以脚蹋,何弊之甚!如此人辈,不可度也。不如自调,早脱生死。”思惟是已,于菩萨道退,回向小乘,是名不到彼岸。若能直进不退,成办佛道,名到彼岸。 复次,于事成办,亦名到彼岸(天竺俗法,凡造事成办,皆言到彼岸)。 复次,此岸名悭贪,檀名河中,彼岸名佛道。 复次,有无见名此岸,破有无见智慧名彼岸,勤修布施是名河中。 复次,檀有二种:一者、魔檀,二者、佛檀。若为结使贼所夺,忧恼怖畏,是为魔檀,名曰此岸。若有清净布施,无结使贼,无所怖畏,得至佛道,是为佛檀,名曰到彼岸,是为波罗蜜。如佛说毒蛇喻经中:有人得罪于王,王令掌护一箧,箧中有四毒蛇。王敕罪人,令看视养育。此人思惟:“四蛇难近,近则害人,一犹叵养,而况于四?”便弃箧而走,王令五人拔刀追之。复有一人,口言附顺,心欲中伤,而语之言:“养之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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