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

《阿毗达磨藏显宗论》·佚名
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卷第五 尊者众贤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辩差别品第三之一 如是因界已列诸根。今于此中应更思择。世尊何故别说根名。在内界全及法一分。以增上义别说为根。彼彼事中得增上故。虽增上义诸法皆有。而极增上方立根名。谁望于谁为极增上。颂曰。 五根于四事 四根于二种 五八染净中 各别为增上 论曰。非一切根总于一事为极增上。眼等五根各于四事有增上用。一庄严身。二导养身。三生识等。四不共事。庄严身者。谓五根中随阙一根身丑陋故。导养身者。谓因见闻避险难故。及于段食能受用故。香味触三皆成段食。如有颂曰。 譬如明眼人 能避现险难 世有聪明者 能离当苦恶 多闻能知法 多闻能离罪 多闻舍无义 多闻得涅槃 身由食住 命托食存 食已令心 适悦安泰 生识等者。谓发五识及相应法。随所依根有明昧故。不共事者。谓取自境见闻嗅尝。觉别境故。有说。眼耳于能守护生身法身。如其次第有增上用。前二伽他即为此证。有说。眼耳俱能守护生法二身。亲近善士听闻正法。眼耳各为一增上故。女男命意各于二事有增上用。且女男根二增上者。一有情异。二分别异。有情异者。劫初有情形类皆等。二根生已便有女男形类差别。分别异者。进止言音乳房髻等安布差别。有说。勇怯有差别故。名有情异。衣服庄严有差别故。名分别异。有说。此于染净二品有增上力。故言于二受不律仪。起无间业断善根故。名于染品有增上力。能受律仪入道得果及离欲故。名于净品有增上力。半择迦等无…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