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之下)
《华严五教章复古记》·师会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复古记卷第三(之下) 【科】十玄缘起无碍法门义第三。 夫法界缘起自在无穷今以要门略摄为二一者明究竟果证义即十佛自境界也二者随缘约因辨教义即普贤境界也。 太一云一乘缘起自体法界不同大乘缘起但能离执断常诸过等此宗不尔一即一切无过不离无法不同也法界缘起不过自体因之与果所言因者谓方便缘修体穷位满即普贤是也所言果者谓自体究竟寂灭圆果十佛境界一即一切谓十佛世界海及离世间品明十佛义是也。 【科】初义者圆融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可说其状相耳。 以性海果分是不可说义谓圆融理智普别行等相即相入无碍自在是也。 【科】如华严经中究竟果分国土海及十佛自体融义等者即其事也。 然彼十佛所依有二一国土海圆融自在当不可说二世界海有三类一莲华藏世界海具足主伴通因陀罗等。 【科】不论因陀罗及微细等此当不可说义何以故不与教相应故地论云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者即其事也。 法界缘起之内有法有义法当果分义属因分纵因陀罗及微细等义今亦不辨以圆融极果绝於说相所以不可以言说。 【科】问义若如是何故经中乃说佛不思议品等果耶答此果义是约缘形对为成因故说此果非彼究竟自在果所以然者为与因位同会而说故知形对耳。 果分不可说者太一问不思议品等亦明果德何故得於因门说耶答虽是果德对缘以辨果非究竟圆寂之果是故与因同会说也。 【科】第二义者有二一以喻略示二约法广辨。 至相云今约教就自体相辨缘起者於中有二一者举喻释成於法二者辨法会通於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