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名义标释卷第九

《四分律名义标释》·弘赞
明 广州沙门释 弘赞在犙 辑 新安沙门释 弘丽罗峰 校 △离衣宿第二 (此是共戒。尼同制)。 干痟 干。居寒切。音干。燥也。痟。先雕切。音宵。渴病也。又云干枯病。以其肌肤痟瘦也。僧祇云。消尽病也。正法念处经云。有虫名啮脂。住在身中脂脉之内。若食有过。若多睡眠。此虫则瞋。不消饮食。或生疥瘙。或生恶肿毛根瘭病。或得瘦病。或脉胀病。或干痟病。或身臭病。或食时流污。 僧伽梨 或云僧伽致。或云僧伽胝。此译云合。或云重。谓割之合成。又重作也。义净三藏云。此译为重复衣。南山云。此三衣名。诸部无正翻。今以义译大衣。名杂碎衣。以条数多故。若从用为名。则曰入王宫聚落时衣。乞食。说法时。着也。 郁多罗僧 净法师云。温呾罗僧伽。此译为上衣。应法师言。或云都多罗僧伽。或云优多罗僧。或云沤多罗僧。亦犹梵音讹转耳。此译云上着衣也。着谓与身相合。言于常所服中。最在其上。故以名焉。南山云。名中价衣。从用云。入众时衣。礼。诵。斋。讲时。着也(按梵音。翻为上着。是正)。 安陀罗会 亦云安陀会。或云安怛罗婆沙。此云中宿衣。谓近身住也。或云里衣。义净法师云。安呾婆裟。译为下衣。亦云内衣。南山云。下衣。从用为名。院内行。杂作衣也。律摄云。应知三衣受用各别。若作务时。或道行时。及在寺内。常用五条。若行礼敬。及食啖时。应披七条。为遮寒。入聚落乞食。啖食。礼制底。应着大衣。 敞露 昌两切。昌上声。旷也。开也。苍颉篇言。高显也。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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